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关于印发二〇一〇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农经〔2010〕9号)
各区县农经站,闵行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指导中心,宝山区农委土地承包管理工作部门:
现将《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一〇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二〇一〇年工作要点
二〇一〇年,上海市农村经营管理站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中央和上海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农办、市农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农办、市农委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
一、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
按照市政府2009年34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农办、市农委专项工作推进会关于年内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各项工作并基本完成的总体要求,坚持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贯彻实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三位一体”联动,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分片联系制度、动态月报制度、例会交流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深入区县、镇村,了解工作实情,每月定期形成工作动态专报,每月一般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及时总结宣传基层工作好的做法及典型经验,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服务、督查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全面推进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对去年先行启动但尚未完成的村,要抓紧推进,确保在一季度完成。对今年面上推开的1000多个村,指导区县、乡镇开展工作调研,摸清底数,明确工作重点范围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细化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年内全面推进并基本完成。总体上,一季度,指导组建镇村工作班子,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和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梳理突出问题;二季度,以村为单位,制定稳定和完善工作方案,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和工作方案公开公示;三季度,完成合同签订、信息登记、权证打印,基本完成权证发放到户工作;四季度,做好后续完善相关工作,土地承包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加强对土地承包合同和经营权证管理工作的指导,确保权证的发放到户。权证该发的要发、该补的要补、该收的要收、该变更的要变更。调研制定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工作的考核验收标准,按照市委农办、市农委统一要求,做好对各区县的工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