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现有查询点”指目前已建成查询点,“拟新增查询点”指根据本方案明确的设置范围拟增设的查询点,“拟撤销查询点”指超出本方案明确的设置范围拟撤销的现有查询点。
2.“类别”中“其他”,是指超出“类别”以上各项的查询点。
3.“备注”须分类对查询点标准化建设安排作出说明。如“根据方案明确的设置范围,全区(市、县)应实施标准化建设的查询点共ⅹⅹ个。其中:应在2010年10月底前完成的共ⅹⅹ个,因特殊原因需推迟完成的共ⅹⅹ个。需推迟完成的ⅹⅹ个查询点中,计划在ⅹ年ⅹ月前完成的ⅹⅹ个,计划在ⅹ年ⅹ月前完成的ⅹⅹ个,计划在ⅹ年ⅹ月前完成的ⅹⅹ个”。
4.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适用此表。
附件3
市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类别
| 所在场所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标准化建设
|
档案馆
| | | | |
图书馆
| | | | |
政务服务
中心和
分中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