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丰城市赣中再生金属集散市场建设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丰城市资源循环利用投资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丰城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刘济华。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1年2月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请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
(七)江西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袁州)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金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袁州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江林峰。
二是时间节点。2012年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八)江西宜春精诚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大输液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宜春精诚药业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袁州区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柯汉成。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2012年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九)宜丰乐吉陶瓷有限公司陶瓷生产线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乐吉陶瓷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宜丰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宜丰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邬云。
二是时间节点。2010年10月,先期4条瓷砖生产线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十)上高鞋业产业基地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上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协调单位为宜春市人民政府和上高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该管委会书记沈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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