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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关于印发全省第37次重大项目调度会议纪要的通知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在产业基地一次性规划的基础上,由产业园内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恳请给予资金补助问题。请省发改委积极向国家发改委汇报衔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

  (十九)石城县城市道路建设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石城县城镇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和石城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该公司法人代表包利平。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今年10月开工建设,明年竣工。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九江石化油品质量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中国石化股份公司九江分公司,协调单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王治卿。

  二是时间节点。(1)今年7月底,完成项目环评、地震评价报告等编制工作;(2)10月,开工建设120万吨/年连续重整。

  三是议定事项。(1)根据具体项目开工情况,请省重点办支持项目列入省重点工程管理。(2)项目核准问题。请项目单位抓紧准备相关材料,请省发改委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给予支持。(3)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请省国土资源厅积极争取国家用地计划指标支持。(4)项目环评问题。请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请省环保厅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达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给予项目积极支持。

  (二十一)省道304婺桃线、305水界线二级公路改造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协调单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九江市公路管理局局长吴爱龙。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于2010年底完工。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按用地预审确定的用地规模,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二)瑞昌亚泥五、六期及余热发电系统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省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九江市人民政府和瑞昌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张才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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