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试行报备式年检。在东湖示范区内建立守信宽待、失信严惩的信用激励机制。对东湖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试行报备式年检,不再进行年检实质性审查(年检年度内被依法处罚、被举报违法、经营前置许可逾期的情况除外);通过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将参检企业的年检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试行报备式年检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网上申报,不再到工商机关现场提交年检材料。
七、加强商标培育发展。通过举办
商标法专题讲座、服务上门等多种方式宣传商标法律知识,提高企业商标意识,树立“企业发展,商标先行”的理念,营造重视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的良好环境。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东湖示范区设立办事处,开辟商标注册快速通道。
八、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争创联系点。选择东湖示范区内发展势头好、市场竞争能力强的企业作为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联系点,指导其制定培育计划,为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提供服务。
九、鼓励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推动东湖示范区内的企业实施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引导区域内企业开展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
十、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商标侵权投诉机制,畅通投诉渠道,推动建立东湖示范区科技企业联合打假维权机制,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假冒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规范合同行为。与东湖示范区企业联合制订发布企业专项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帮助东湖示范区内的企业用已有或者将有的动产实施抵押,为其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帮助其化解融资难题。
十二、支持各类市场发展。根据东湖示范区建设及生产生活的需要,争取将商品交易市场和生活消费品市场建设纳入高新区整体规划,优先支持东湖示范区集贸市场“农升超”,支持建立人才、产权、新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加大东湖示范区文明诚信市场培育,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创建文明诚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