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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积极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意见


  17.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全面实施农村市场主体“七有” 工程(千人以上的行政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农产品注册商标、有农产品经纪人、有订单农业项目、有农资规范经营店、有食品安全示范店、有农村消费维权站),培育和扶持农村市场主体发展。积极引导加工、流通、储运等各类企业在农村地区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连锁超市、农家店、农家乐发展。积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依法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以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资,兴办林农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家乐、农机服务、土肥植保服务等业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提供法规政策咨询和行政指导。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重点培育发展科技型农村经纪人;建立农村经纪人联系指导制度,强化经纪业务培训,提升农村经纪人综合业务能力;引导农村经纪人提高组织化程度,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桥梁作用,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流通实质性对接,促进农产品市场化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

  18.大力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加大农资市场监管软件的推广力度,积极推行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认真落实购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打假扶优活动,集中开展“保春耕”、“保夏种”、“保秋播”三项护农行动,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19.大力推进合同帮农工作。加强对农业合同履约事前、事中、事后的行政指导,推动合同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加大制定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力度,强化涉农企业和农户的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农业合同签约率和履约率。认真开展农业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严厉打击利用合同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四、积极实施商标战略

  20.引导企业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鼓励和引导企业以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为重点,提升产品质量和商业信誉,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量大、经济效益好等企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驰名商标推荐申报和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力度。支持企业提高应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能力,引导企业运用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出质出资。

  21.推进商标富农工作。积极指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积极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农户”等新型农业产业经营模式,继续完善商标培育工作机制。着力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支持鼓励以特色农产品商标带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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