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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服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等部门组成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参与的工作联系机制,通过受理投诉、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行政违法或行政不作为行为的投诉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三)加大依法行政考核力度。完善考核机制,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进一步改善交通服务
  (一)优化公交服务。进一步增加公交运力,完善智能公交调度系统,促进公交服务一体化,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公交专用道建设和公交线网优化工作。(责任单位:市交委)
  (二)科学实施交通组织。实施分片区及进出城通道的单向交通组织,强化早、晚高峰时段的指挥疏导,提供多渠道的交通引导服务;加快建设过街人行天桥,加强对各类交通设施的日常维护,提升道路通行能力;推行交通事故快赔制度,提高事故现场自撤率,保持道路通畅;强化对车辆乱停乱放、酒后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监管力度;加大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
  五、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
  (一)协调和督促驻蓉银行改进服务水平。加强对银行网点服务质量的协调和督查,对办事效率低、工作作风拖沓的进行行风整顿;进一步协调各驻蓉银行在人口密集、人流量大的街道和社区增设营业网点,特别是在社区设置ATM机,满足群众的金融服务需求;适时开展网络银行信贷业务,支持各驻蓉银行全面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第三方服务平台合作,开发面向中小企业的网上评级、网上授信、网上贷款和网上支付业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纠风办、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二)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力争在2010年年内有2-3个区(市)县获“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市、区)”第二批授牌。(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
  (三)创新融资服务方式。积极拓展风险投资、创业板上市、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在新都区、温江区、崇州市、双流县、新津县开展民营企业(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鼓励各驻蓉银行设立中小企业贷款专营服务机构;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力争在各区(市)县至少成立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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