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机床集团、北方重工、沈鼓集团股份制改造工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企业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优势企业上市工作,加快盛京银行、沈鼓集团上市进程,支持机床集团、东药集团通过改革重组实现整体上市,培育北方重工等一批企业上市。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制度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实行外派监事工作,强化企业内部约束控制机制。着力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深化改革、资产整合、债务重组、盘活存量等多种途径,努力筹措改革成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国有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积极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工作。
(二十七)加快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全面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加快构建政府联合征信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信用资源共享,建立完善信用奖惩联动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舆论监督等手段,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做好涉农领域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建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和仲裁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全国一流的循环经济和静脉产业示范基地,加快环境样板城建设,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健全和完善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教育文化体制改革。
(二十八)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突出抓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和铁西装备制造业示范区、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等重点产业聚集区的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引导外资投向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积极引进世界500强、行业领军企业及配套企业。鼓励并购投资、境外融资、引进国外投资基金,鼓励外资参与竞争性领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组改造。积极利用世行、亚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民生工程项目。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精心组织好东北亚论坛、制博会、东博会等重要展会活动。
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和落实鼓励境外投资的信贷、补贴等相关政策,积极搭建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对重大境外投资项目的协调管理和跟踪服务。积极拓展境外投资的国家和地区。鼓励支持境外投资资源类项目;积极支持东软集团、远大集团、沈阳机床等境外投资骨干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鼓励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并购海外科技型企业及研发中心;鼓励外经企业及出口导向型生产企业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鼓励企业积极稳妥地赴台投资。
深入开展对俄合作。抓住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中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与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提升与俄罗斯的经贸合作水平和扩大合作领域。加强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相关城市的沟通与合作,推进双方在资源、经贸、投资、科技领域的合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俄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俄罗斯开展对外经济合作项目,进一步扩大对俄贸易规模,加快发展边境贸易和跨国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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