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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上岗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海市物价局关于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上岗培训收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2001]16号)


市文化局:

  你局《关于办理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强制法规上岗培训收费手续的函》悉。根据省委、省政办公厅《关于加强强制性培训收费管理的意见》(粤办发[1998]1号)和省文化厅《关于建立文化市场经营人员上岗培训制度的通知》(粤文市字[2001]1 9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开展文化市场经营单位负责人上岗培训2天,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50元,含资料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教材按实际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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