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的通知
(赣质监量发[2010]6号)
各设区市局,省计量院: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 2008年至2009年我们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成效,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实惠,市场计量秩序切实得到了改观。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深化民生计量工作,建立健全民生计量工作长效机制,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和谐的计量环境,根据《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0〕9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10〕342号)精神,经省局研究,决定用三年(2010年~2012年)的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主题行动。现将该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江西省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
(2010年-2012年)
2007年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第162号),同时发布了《关于推进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7〕912号)文件,经过三年多的实践,我省各地对诚信计量的认识逐步深化,对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普遍提高。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诚信计量体系建设,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计量环境,促进和谐城乡的建设,特制定《江西省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此次行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道德规范为基础,以法律调整为保障,以建立诚信计量体系为核心,全面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积极倡导诚信计量的职业道德,有效规范市场计量行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此次行动要坚持“经营者自律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有计划推进,分步骤实施。
三、行动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