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要重视行业组织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中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行业自律原则,开展会员诚信承诺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行业组织还要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发挥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
四是营造舆论监督氛围。要加大对推进诚信计量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加强正面引导,曝光负面信息,真正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诚信计量的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关注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深化民生计量工作的重要举措和重点任务,高度重视此次行动,明确任务要求,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各设区市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各年度行动的具体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设区市局要按照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要求,加强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协调和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将诚信计量信用信息逐步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平台,形成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切实提高诚信计量工作的有效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设区市局要采取多种形式扩大对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宣传,发挥好舆论导向作用。开展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日常性宣传、集中性宣传和主题性宣传,提高经营者参与自我承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弘扬诚信计量理念,推广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成果,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此次行动要坚持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推动为辅,不搞任何形式的评比、收费,不增加经营者负担。省局将根据各地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以确保此次行动全面顺利完成。
请各设区市局分别于2010年10月初、2011年10月初、2012年10月初以前将行动的有关情况及附表报省局计量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xsjjlc@jxzj.gov.cn),工作总结应包括开展此次行动的组织部署情况,采取的主要工作方式,取得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联系人:胡明海、彭家骠,电话:07918284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