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负责本处室(本单位)及来访者在办公室内的控烟巡查,机关服务中心综合科负责来访者在楼道、电梯等公共场所的控烟巡查。设立控烟监督举报电话(85989775)和举报信箱(食堂门口意见箱)。
十、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一经发现通报批评。来访者在办公大楼内吸烟,被访者有义务进行劝阻,如不听劝阻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给予批评教育。
十一、每位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坚决制止。对举报他人吸烟的,经查实给予奖励100元。
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抽查,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十三、创建无烟卫生厅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监督、检查和解释。
十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创建无烟卫生厅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2. 创建无烟卫生厅机关实施方案
附件1
创建无烟卫生厅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及
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领 导 小 组:组 长:杨新建
副组长:李建国、梁占凯
成 员:周志山、贺建平、范素文、马 哲、刘同祥、马 剑、尤殿平、尹亚平、胡 炜、江建明、翟京波、彭 伟、张学良、李士英、段云波、赵小远、刘春明、李彦琴、陈新岭、席 彪、庞永彩、杨荣山、许钢柱
办公室成员:石钢启、罗胜恩、高宪甫、辛 杨、刘赛玉、兰建闻、李建法、刘 斌、李晓霞、赵晓亮、刘 波、南 凯、牛志文、靳文龙、徐卫华、邢国涛、陈世显、温树新、张文生、石 巍、郝奇志、缪 芳、杜亚玲
领导小组负责厅机关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负责讨论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各项奖惩制度和联合监督检查等。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机关服务中心承担,并具体负责组织各项创建活动,农基处、疾控处予以全面支持配合。办公室成员同时也是本处室(本单位)控烟联络员和监督员,负责本处室(本单位)日常控烟宣传、巡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