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收费政策。积极研究便于第三方物流企业配送车辆通行及停靠的具体措施,规范道路收费站点设置,降低第三方物流企业正常装载运输车辆道路通行费用。研究制定标准集装箱车、商品发送车、专用车、厢式车、甩挂车的通行费优惠政策,鼓励节能减排型、标准化车辆的发展。
(五)加大财政扶持。省财政加大对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项目支持的力度,采取贴息、补助和奖励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实施的更新改造物流设施设备、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物流技术和标准等项目;在每年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中逐步加大对物流企业运输车辆更新改造支持力度,特别是对集装箱车辆、清洁能源车辆、低能耗专用车辆的补助支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财力可能及当地统一规划合理安排资金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
(六)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资质较高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独立审贷的基础上向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发放贷款。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中小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贷款担保。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参与第三方物流项目建设,经营第三方物流相关业务。
(七)鼓励科技创新。省级有关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科研资金用于第三方物流理论研究和技术开发。省发展改革委每年安排适当比例资金用于第三方物流项目建设并积极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申报国家有关专项资金。对传统物流企业使用物流信息技术组织、管理物流运输环节进行转型升级的给予资金补助。
(八)扶持品牌发展。加强第三方物流企业知名品牌的保护,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申请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积极培育和扶植A级物流企业,对首次通过国家2A以上级(含2A级)物流企业评估确认的企业给予鼓励。鼓励第三方物流企业做强做大,对符合《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营业收入上台阶奖励办法》规定的企业领军人物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经认定的重点第三方物流企业,经税务部门审查批准,参照国家物流税收改革试点政策,执行相应的营业税计征管理办法和货物运输发票抵扣增值税的规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深化第三方物流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协调解决第三方物流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为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物流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理顺物流相关管理部门职责,明确牵头部门,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形成齐抓共促第三方物流发展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