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组织开展第四届家庭讲故事、市民诗歌比赛。组织开展“交流好书,节约资源”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第十二届读书节活动。开展“社区学习网上行”市民网上学习积极分子评选活动和第四届市民、学生网上读书论书活动。筹备第五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26.规范非学历教育培训。筹备上海市规范教育培训市场管理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开展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状况专项检查和调研。继续开展对民非院校的专项督查和评估,完成第一批被评估院校的实地评估考察和集中审议,形成评估结果。扩展和升级“民非院校办学信息平台”的使用服务功能。
七、扎实推进上海教育其他各项相关工作
27.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举办暑期校(园)长培训。做好双名培养工程的展示工作,做好“影子校长”赴加州培训工作。做好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相关工作。继续开展农村专业学科培训工作。做好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学校工作。制定建立区域内教师流动机制文件,研究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方案、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方案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完成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资助工作。积极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做好2010年东方学者引进工作。制定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工作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完善上海高校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28.加强民办教育扶持力度和规范管理。推进《上海市民办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民办学校会计核算方法》的实施工作,规范民办高校财务管理和学费收入监管。建立并完善民办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对接。建立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贴制度,鼓励民办学校建立年金制度。
29.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并努力扩大上海各专项计划规模,进一步拓宽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渠道。推进创业教育,优化政策环境,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创新基地建设。继续加大推进大学生职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力度,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用人单位供求信息的联动机制。
30.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和落实上海纽约大学筹设工作,启动上海纽约大学的基建设计及施工准备。启动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建设上海市外国留学生中国文化体验基地和实践基地。完成“留学上海”网站建设。认真举办各项世博大型涉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