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做好全省防汛抗洪救灾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辽保监办发〔2010〕44号)
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
近期,全省普降中到大雨,局部地区有特大暴雨。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4日前后,全省将有一场自西向东大雨到暴雨,其中,辽宁北部和东北部有暴雨到大暴雨。当前我省面临的防汛抗洪救灾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根据中国保监会《
关于做好应对暴雨洪涝灾害工作的紧急通知》(保监发〔2010〕51号)精神,现将做好我省保险业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牢固树立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查勘理赔队伍及时到位,全力做好保险防汛抗灾查勘理赔工作。各级保险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汛抗灾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简化流程,快速理赔
要立即启动严重灾害理赔应急预案,成立防汛抗灾查勘理赔工作组织,建立理赔"绿色通道",从快、从速地认真做好防汛抗灾查勘理赔工作。一是强化接报案专线值班制度,保证电话线路畅通,确保灾害发生时及时受理报案。二是要简化工作流程,查勘理赔部门要第一时间赶赴受灾现场,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做到不惜赔、不拖赔、不无理拒赔。三是要及时进行赔付,确保将理赔资金及时足额支付给受灾保户。对于完成定损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赔款,对合同中未约定支付赔款时间的,应在定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以切实帮助受灾人民群众及时恢复生产生活。
三、规范运作,强化监督
要加强内控管理。既要严格按照相关理赔流程规范操作,保证查勘、定损、理赔环节的规范运作,又要加强核保管理,严格防范借灾害之机违规投保等道德风险。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还应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组成查勘定损小组,统一理赔标准,准确估损,确保查勘定损的科学、合理和公正,坚决杜绝发生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支付赔款必须经农户签字确认。我局将加强对防汛抗灾查勘理赔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