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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十一)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按照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进行技术改造,支持重点节能减排技术和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在中小企业推广应用。
  (十二)构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加快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引导和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强产学研联合,支持建设省中小企业国内技术转移平台、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和科技成果对接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向中小企业转化。支持设立中小企业海外技术合作中心,帮助中小企业跨国配置科技资源。省级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享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优惠政策,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的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
  (十三)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发展。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用地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培育一批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聚示范区。支持重点特色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特色产业比重,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延长产业链,提高专业化协作水平,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产业基地和产业集群。鼓励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
  四、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管理。按照科学、规范、精细、效能的要求,指导帮助中小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管理创新。引导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标准认证。督促中小企业苦练内功、降本增效,严格遵守安全、环保、质量、卫生、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经营,履行社会责任。
  (十五)加强对中小企业各类人员的培训。加大财政资金对中小企业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培训机构开展政策法规、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专业技能、客户服务等各类培训。用3年时间,对规模以上中小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实施轮训。
  (十六)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引导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研发、管理、制造和服务水平,提高市场营销和售后服务能力。鼓励信息技术企业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信息化提供软硬件工具、项目外包、工业设计等社会化服务。各级财政的技术进步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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