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政府办公厅(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形成。政务公开纳入了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
(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新突破,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各级政府和部门不断健全决策机制,逐步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具体操作规则、行政决策智力支持系统和专家咨询委员会或设立专家库。认真开展决策听证会,分别就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民生项目多次举行了听证会。逐步推行行政会议公开。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
二是精简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先后5次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精简。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在前年精简压缩215项、精简幅度为23%的基础上,去年又依法下放了74项到市州、县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目前,省本级保留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项目分别为553项、97项。同时,省政府取消了6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省直部门的年检年审项目进行了清理。
(三)着力打造两个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推行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基本建立了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效能投诉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中心,6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大厅,有行政许可或办事服务项目的省直部门基本上都建立了办事大厅。审定通过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地方标准文本--《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规范》、《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量管理与考核评定》。积极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
二是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梳理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和办事服务项目,正在着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详细目录和指南,绘制职权流程图,并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着手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经过努力,省政府门户网站全国排名由2008年的第10位上升到2009年的第6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有新进展,公民知情权进一步保障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健全了配套制度,积极实施了新闻发布,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法处理了一批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不断拓展,服务民生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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