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济政字〔2010〕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期,市政府对全市200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1.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完成情况。2009年,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能耗年度降低责任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能耗进度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电耗年度目标;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和济南高新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年度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章丘市完成万元GDP取水年度目标;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市和济南高新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年度目标。全市和各县(市)、区全部提前1年完成“十一五”万元GDP取水和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指标。市中区、槐荫区、济阳县、章丘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长清区、商河县考核结果为完成,历下区、天桥区、历城区、平阴县和济南高新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
2.市有关部门完成情况。2009年,对市政府确定的15个部门节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部门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市国土资源局等5个部门考核结果为完成。
3.重点用能企业完成情况。2009年,与省、市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具备考核条件的企业64家,其中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等52家企业超额完成或完成节能量指标,考核得分95分以上,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济南市长清区第二水泥厂等11家企业超额完成或完成节能量指标,考核得分80分以上95分以下,考核结果为完成;平阴鲁西化工第三化肥厂有限公司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百户重点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251万吨(比2005年),超额完成重点企业节能量任务目标。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节能降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是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都成立了由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基本形成了市、县(市)区两级节能管理体系。重点用能企业都成立了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节能降耗组织机构,设立了能源管理岗位,聘任了能源管理负责人,节能管理网络初步形成。二是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相继出台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得到加强,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扎实有效。
2.节能目标考核更加深入。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都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逐级分解到乡镇(街道)和重点用能企业,认真执行工作任务与时间同步考核要求。二是加强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通过专项督察、执法检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按规定对乡镇(街道)和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节能目标的乡镇(街道)、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3.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有9个县(市)、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其中2个县(市)、区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09年,有9个县(市)、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提高,其中4个县(市)、区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三是高耗能工业增加值比重继续下降。2009年,有10个县(市)、区高耗能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比上年下降,其中3个县(市)、区降低3个百分点以上。四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成效明显。2009年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9条,累计关停小火电14.5万千瓦,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
4.节能投入进一步加大。各县(市)、区和济南高新区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围绕“十大节能工程”和3个“节能100项”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2009年,有10个县(市)、区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县级财政共安排节能专项资金1770多万元,比上年增加490万元。各县(市)、区利用节能专项资金共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73个,建设了一批节能示范工程,推广了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培育发展了一批节能服务机构。
5.节能技术进步扎实推进。一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各县(市)区、高新区都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积极开展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2009年,县级财政共落实节能科技研发资金1023万元,有9个县(市)、区研发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同比上升。二是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广了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推广节能灯63万只,创建高效照明示范村59个,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6.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工业节能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管,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开展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推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努力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重点企业完成节能量251万吨,超额完成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二是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实施建筑节能审查与认定评审制度,建立健全从工程设计到竣工备案的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机制。全市县城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源头做好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工作,各地城市规划区基本实现“禁实”目标。实施既有建筑改造166.5万平方米,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工程252万平方米,推广使用散装水泥422万吨。三是交通节能工作逐步开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投入使用新能源公交车100辆,改装CNG(压缩天然气)单燃料车100多部,加快淘汰耗油量较大的老旧交通工具,推广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项目,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落实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额标准,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四是公共机构节能深入推进。各级机关从加强管理入手,大力开展节电、节油、节水、节材等活动,全市近600家公共机构建立公共机构能源管理系统,优先采购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