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0年第1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简并广东省国税系统(不含深圳,下同)监制的普通发票同时启用新的防伪措施(简称新版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时间及新旧发票的衔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从2010年7月1日起分期分批在全省各地供应新版普通发票,原各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供应的旧版普通发票(含各市国税局监制)使用期限截止于2010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无效。从2011年1月1日起,广东省国税系统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
二、新版普通发票种类(共8类17种)
(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式样)
1.平推式发票
版面:限额佰元版、限额千元版、限额万元版、限额十万元和专用版(为税务机关门前代开发票使用)等5种。
规格:210mm×139.7mm。
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2.卷式发票
规格:76mm×127 mm。
联次:二联,依次为发票联、存根联。
(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新式样)
版面:佰元版。
规格:190mm×105mm。
联次:三联,依次为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
(三)《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新式样)
版面:拾元版(内含1至10元)、贰拾元版、伍拾元版和壹佰元版等4种。
规格:175mm×77mm。
联次:二联,并列为存根联和发票联。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保留式样)
规格:241mm×177.8mm。
联次:六联,依次为发票联、抵扣联、报税联、注册登记联、记帐联、存根联。
(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保留式样)
规格:241mm×177.8mm。
联次:五联,依次为发票联、转移登记联、出入库联、记帐联、存根联。
(六)《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保留式样)
规格:220mm×12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