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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无锡市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无锡市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0〕22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规范无锡市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日

关于规范无锡市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建设局  2010年7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规范无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指示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整合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的
  通过对市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的整合,形成“管理有序、资源共享、规范运行、便捷服务”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增强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服务功能,强化政府及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监管,促进有形建设工程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建立统一市场
  通过整合,将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的建设工程交易管理机构全部归并到无锡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将交通、水利部门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事项纳入统一市场规范交易,建立市区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和交易管理平台。
  (二)规范市场运作
  坚持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统一操作平台、统一发布信息、统一监管程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运作方式”,实现市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的统一规范运行。
  (三)提升服务效能
  为便于区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通过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管理,在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分别设立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服务点,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快捷便利服务。
  三、整合方式
  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新区现有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事项及机构纳入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的统一平台进行运作,依托各区原有的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完善设施,选配人员,设立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服务点,各服务点与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联网运行,统一操作系统、信息发布、监管程序、收费标准、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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