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健全应急保障。掌握本区域卫生、市政、气象、交通、环保、供水、供电等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建立应急装备物资情况,完善装备物资储备。并与防汛抗旱、气象、地质、地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环境、道路抢通、运输保障、水上搜救、重大交通事故、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卫生安全、食品安全、重大动物疫情、电力、通信、特种设备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互为补充,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联动体系。
三、能力建设
(一)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训练
1.强化救援训练。加强对各类灾害事故处置技术、战术研究和训练,开展力量集结、战斗编成、通信联络、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安全防护等应急救援业务训练和培训,强化对新技术装备的操作应用,提高指挥决策和科学施救水平。2010年底前各地公安消防部队要建立与公安机关其他各警种及社会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联勤联训制度,开展经常性练兵,明确应急处置职责,扎实做好各项综合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强化联动演练。2010年底前建立与本区域内相关应急救援部门及专业力量的实战演练制度。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综合应急救援实战拉动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各类突发灾害事故的处置能力。
(二)完善应急响应及指挥体系
1.制定完善预案。立足本区域内的危险源和可调用的救援资源,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明确灾情等级、力量编成、组织指挥、处置程序、通信联络和应急保障等内容。2010年编制完成本地70%的灾害事故处置预案,2011年编制完成所有灾害事故处置预案,并提请政府批准后实行。
2.搭建应急平台。依托公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推动建立政府统一指挥下的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力争在2010年底前全部完成综合应急救援响应和指挥平台建设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成立主要领导同志挂帅的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织,研究制订推进应急队伍建设的工作方案,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为全面推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