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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下发《2010-2012年北京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年具体行动目标:
  1、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2、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
  3、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
  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在2009年基础上提高10%。
  5、城区未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减少一半。
  6、巩固全市3955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成果,完成50个城中村城市化改造。
  7、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提高15%。
  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以上。
  9、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下降到5%,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达到50%。
  10、铁路、主要公路等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洁率控制在95%以上。
  四、行动内容
  (一)巩固日常管理措施
  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坚持爱国卫生月、城市清洁日等活动;各委员单位按照职能划分坚持并完善日常环境整洁措施;全面落实全市市容环境集中治理行动,发动群众,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污水及卫生死角;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将其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做好各项市容环境清洁和卫生扫除,保持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环境秩序井然有序。
  (二)开展重点区域环境治理
  1、各城区和远郊建成区要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清理影响环境卫生的死角,细化和落实老旧小区、小街巷、胡同、“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做到责任区域、责任单位、责任人的“三落实”,确保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农村地区通过开展创建生态区、国家卫生镇、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卫生村、健康促进示范村等活动,强化环境治理各项措施,清除各类积存垃圾,平整道路,疏通沟渠,清理柴堆、坑塘,巩固环境整治成果,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3、在单位和社区中深入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建设,大搞环境卫生清洁活动,积极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倡导低碳生活,美化工作和生活环境,明确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和卫生保洁制度,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村环境治理,建立农村地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1、强化农村环境建设和村庄治理,做好公路沿线、铁路沿线白色污染和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等现象的整治。加大农村地区垃圾密闭化建设工作,实现农村地区垃圾密闭化收集全覆盖。
  2、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垃圾收集为格局,明确农村地区环境卫生责任制和责任标准,推进农村日常保洁制度的建立,实现村村“保洁有队伍,管理有标准,服务上水平”。
  (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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