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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农业管理等四类执法类别)”的通知

  2、专业法考试内容:《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
  (三)考试说明
  9月16日下午-9月18日上午进行培训,9月18日下午2:30-4:30,委属种植办、委有关处室持有以上四类执法证,且需年检注册的人员进行公共法考试;委属种植办、委有关处室、各区县农委新申领以上四类执法证的人员进行公共法、专业法综合考试。考试方式为闭卷,年满50周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年检注册公共法考试的,实行开卷考试。考试试卷由市政府法制办拟定,并组织监考、巡考和阅卷工作。
  三、人员范围和名额分配
  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坚持对各执法机构负责人和执法骨干进行统一集中组织培训和对基层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类别组织培训的原则。本期培训班的培训范围是农业管理、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管理、饲料管理四类执法类别(参加过市农委组织的第一、二、三期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的不包括在内)的执法人员,以及新申领上述四类执法证的人员。具体人员分配如下。
  各单位参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人数

单位

已有执法证需参加

培训的人数

拟新申领执法证需参加培训的人数

名额总数

蓟县

4

0

4

宝坻

28

35

63

武清

8

4

12

宁河

1

3

4

静海

0

3

3

东丽

3

12

15

津南

6

1

7

西青

6

1

7

北辰

0

1

1

塘沽

0

0

0

汉沽

0

1

1

大港

2

0

2

市农委

12

0

12

市农经站

10

1

11

合计

80

62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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