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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举办“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农业管理等四类执法类别)”的通知

  四、职责分工
  对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的集中轮训,由市农委统一负责;具体工作由市农委法规处和经管处牵头组织实施,主要做好培训工作的方案制定、课程设置、场地安排、组织协调等工作。
  市农经站协助举办第十三期执法人员培训,具体协助市农委负责学员报到、课堂管理等工作,并提供一辆接送授课专家的车辆和一名协助培训的工作人员。
  宝坻区农委负责安排提供一辆协助会务的车辆和一名比较年轻的、协助培训的工作人员。
  天津市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协助做好学员住宿、课堂设备、后勤服务等有关会务工作。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将参加第十三期培训班的人员名单(附表一、二、三)及电子版一并于2010年8月26日前报市农委法规处。明确一位带队同志,在附表一和附表二“备注”栏中标明。
  2、市农经站和宝坻区农委将协助培训工作的人员名单、手机号码及车辆牌照号于8月25日前报市农委法规处,并于开班前一日(9月15日)安排相关人员及车辆到市农委法规处报到。
  3、为保证执法人员及时了解培训考试相关信息,委法规处专门设置了公共电子邮箱:snwfgch@126.com (密码:111111),涉及培训考试的相关信息随时发布,请注意查看。
  附表:1.已有执法证需参加第十三期“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人员名单(区县农委填报)
  2.已有执法证需参加第十三期“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人员名单(市农委、市农经站填报)
  3.拟新申领执法证需参加第十三期“天津市农业行政执 法人员培训班”人员名单(市农委、市农经站、区县农委填报)
  联系人:冯照钧 电话(传真):88290706 13502016212
  电子邮箱:fzhj969696@126.com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一:
  已有执法证需参加第十三期“天津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人员名单(区县农委填报)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手机号码

办公电话

执法类别

执法证号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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