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录取注册
2010年各招生学校完成报名建档工作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到市中职招办办理新生录取手续,领取、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注册时招生学校需提供报读学生的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有关要求
(一)2010年各校招收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不再单独发文,由各校在2010年的招生计划中调剂解决。
(二)开展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的学校,应在提交资格申请时提交详细的专业培养计划,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教委审批。
(三)招收的未升学高中生应单独编班,按市教委批准后的培养计划进行教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发给经市教委验印的中职毕业证书,享受中职毕业生待遇。
(四)各区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招生学校教学过程的监管,加强指导。各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对高中起点一年制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同时要加强就业指导,建立详细的就业备案制度和跟踪管理制度。
附件:⒈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工作方案
⒉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主要专业汇总表
二○一○年八月十日
附件1:
高中起点一年制中职学历教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结合《
教育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意见》(教职成[2006]3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等职业教育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我国新型工业化进程提供人力资源保证,为社会各类人员提供就业、再就业培训的作用,特制订高中起点一年制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产业为引领,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以技能为核心”的原则,深入改革创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努力探索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和影响面,不断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服务城乡统筹的实效性,多途径、多形式实现职业教育保障人民群众实现尊严、体面就业和劳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