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断完善监管体系。要深化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体制改革,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各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建立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电影行政管理体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科学利用省级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工程的监管;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准入,严把立项、备案、审查、发行放映和播出等关口,规范互联网电影传播秩序;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防控各种形式的非法电影,坚决打击电影走私、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规范放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要规范电影产业数据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电影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八)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电影企业在职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重点加强创作、技术、经营、管理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优秀电影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
三、政策保障
(一)加大对电影改革和电影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国有电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根据国办发〔2008〕114号和国办发〔201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完善支持电影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转制电影企业具备国办发〔2008〕114号文件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规定的标准后,可向相关部门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进一步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各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支持本辖区电影制作发行放映企业进行转企改制,推动本地区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二)加大财政资金对电影精品项目的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
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6〕43号)要求,继续实施促进电影事业发展的有关财政政策,建立健全政府资金投入机制,扶持我省精品影片拍摄;充分运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项目补贴、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使财政资金在引导电影精品创作、重点影片摄制方面发挥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