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
(2010年8月16日 青农委党发[2010]18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切实发挥预防腐败制度运行的整体性、协调性、长效性作用,推动农委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现根据市纪委、市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就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载体,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前提,以完善措施为手段,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领域,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目标任务
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与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紧密结合,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清权确权和廉政风险排查、评估、防控为主线,以监督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线、制度防线、科技防线为主要内容,积极构建“政策阳光化、权力明晰化、责任全员化、风险明示化、管理精细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体系。
三、实施范围
委领导班子,委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四、风险排查和风险评估
以保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目的,围绕业务工作运行中的各个环节,着重从三个方面查找风险:
1、岗位履责风险: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道德和外部环境等影响,可能发生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绩效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一岗双责”,违反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问题;
2、业务流程风险:因未能对业务工作流程各环节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如分工不明确、流程不清晰、事项不透明、衔接不紧密、标准不统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
3、规章制度风险:因未能根据社会发展变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发展和管理的需要,致使制度设计陈旧滞后或执行不力等方面的潜在风险。如完善各项制度不及时,制度设计有漏洞或相互矛盾,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制度规定不到位,制度规定随意变通、执行走样,机制缺乏相互支撑、制约,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