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岗位风险教育。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防范人人有责 ”的全员责任风险意识,有针对性地开展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要注重风险教育内容和形式的统一,通过开展廉政文化系列活动等形式,体现“寓教于乐”的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教育的实效性;要因人施教、因岗施教,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对不同的岗位及人员,特别是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适时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示范教育、警示教育。
(三)进行业务流程再造。按照“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的思路进行晒权、分权、限权、减权,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对应当透明公开防止暗箱操作的事项,在流程中加大公开力度;对权力过于集中的,进一步分解细化;对有自由裁量的权力事项,进一步规范和压缩裁量空间;对能够通过运用市场机制解决好的事务交给市场办理,进一步压缩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排查,对岗位职能设置中存在的流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等缺陷和漏洞,合理进行调整,完善和明确工作程序,重新设计和构建制度,确保岗位职能设置和业务流程达到顺畅、精简,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有效规避风险。
(四)实施科技手段防控。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发业务工作运行流程监管软件,固化业务工作运行流程,积极推进业务工作管理网络化。不能利用网络管理的,也要将工作信息输入微机,形成数据库,便于结果提取、查询和监督。要把廉政风险点作为电子监察的重点。在实施业务工作管理网络化的同时,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惠及民生的重点工作,针对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环节和领域,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收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项目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发业务工作流程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对岗位风险点上的职务行为实施全过程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内容和条件办理的,系统自动锁定、自动报警,并生成异常信号指令更正,或中断办理程序。
(五)建立风险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要对防控措施的执行、廉洁从政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出承诺,单位主要领导与重点岗位责任人签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书。单位要通过设立岗位廉政风险举报箱、监督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风险。对发现的风险累积较高的当事人,要及时启动预警处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话提示、批评教育、信访谈话、发函询问、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风险预防;对部门和单位,采取对责任领导诫勉谈话、发送监察建议书、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发问责通知书、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风险预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控,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及时督导。对风险防控工作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时责令整改;对未按要求实施岗位风险防控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究。
(六)建立和完善高风险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对风险等级高或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重点岗位,要按照《
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落实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并做好干部的内部轮岗、跨处、室交流,形成科学、合理、规范的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