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分注册
(一)取得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参加2010年度继续教育后,随堂进行学分注册。
(二)持有执(从)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并已参加当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人员,需提供天津市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发放的当年“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听课证”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学分注册手续。
(三)持有《天津市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培训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以参加当年企业负责人培训的人员,须持证书到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学分注册手续。
七、费用
培训费110元。
八、相关事项
请报名培训人员于2010年12月1日后登录天津医药人才网(WWW.tjfdarc.com.cn)“继续教育”栏目,在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登录窗口输入本人资格证书编号和初始密码(11111)进入,补充个人信息,确保信息采集完整,如个人信息补充不完整,将影响本人继续教育学分注册。
天津市医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地址:南开区红旗南路237号,联系电话:60255360,联系人:李辰。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
天津市各区县医药行业《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表
组织培训单位(盖章): 2010年8月
培训期数
| 培 训 地 点
| 培 训 时 间
| 培 训 人 数
| 备 注
|
第一期
|
|
|
|
|
第二期
|
|
|
|
|
第三期
|
|
|
|
|
第四期
|
|
|
|
|
第五期
|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备注
| 根据实际情况,市内六区分局、药品监督稽查执法大队培训时间集中安排在2010年10月、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