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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和港口、航运安全保卫工作。

  (八)科技教育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标准、计量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管理局属学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九)财务内审科。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及直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监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

  (十)信访科(纪检监察室)。

  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市长热线、市长信箱、市政府应急办公室交办的事项;指导、协调区、县交通运输部门信访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

  (十一)人事劳动科。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按规定管理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眉山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眉山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

  负责起草交通战备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和措施,规划全市国防交通网路布局,对市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平时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交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制定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市铁路、交通、邮电、电力、石油等部门及各区、县的国防交通工作。下设战备科,负责市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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