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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的意见
(石政办函〔2010〕8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各县(市)按照全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作为改善城区生态环境、塑造特色、提升品位、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先进城市相比,我市在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中,仍存在一定差距。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要求,不断加大创建活动力度,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明确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目标任务

  目前,我市仅有辛集市、藁城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占县级市总数的40%;仅有栾城县为省级园林县城,占县城总数的8%;全市尚无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这个数量及比例与我市省会地位及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为此,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找准差距,把握时机,以强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创建园林城市(县城)活动,促进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园林城市(县城)为载体,以推进园林绿化建设、管理为手段,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各县(市)园林绿化水平显著提升,县城功能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上水平、出品位的目标。

  目标任务:2010年,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2011年,辛集市和栾城县跨入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行列;新乐市、晋州市、赵县3个县(市)跨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行列。到2015年,5个县级市均建成国家园林城市,建成国家园林县城5个以上,建成省级园林县城5个以上,真正形成省政府确定的“省会园林城市环”的新格局。

  二、全面推进,加快提升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一)科学布局,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搞好园林绿化的依据。各县(市)要将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作为创建园林城市的首要工作,鹿泉市、正定县、高邑县、新乐市、晋州市、赵县等6个重点推进县(市)要在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其他县市要在明年底前编制修定完毕,尽快改变绿地建设“无本可依”现象。规划要注重前瞻性,立足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域特色,切实解决园林绿化用地不足、绿地范围不清等问题,明确近期、中期、远期建设目标,科学规划各类绿地,做到合理布局,均匀分布,保证城市绿化建设的科学性和超前性。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在全面分析气候、地形、植被、水源等条件和特点的基础上,科学确定绿化方案,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点、线、面、环相衔接,更好地适应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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