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 长:张 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袁宝新 副市长
副 组 长:木拉提·木孜帕尔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曹学敏 市公安局副局长
彭卫民 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马 骁 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卡力·吾汉 乌鲁木齐县副县长
苏 豫 天山区常务副区长
孟根荣 沙依巴克区常务副区长
廖伟健 新市区常务副区长
肖 勇 水磨沟区常务副区长
杨 勇 屯河区常务副区长
吾拉孜·努克拜克 达坂城区副区长
杨继勇 米东区副区长
刘海江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刘建国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卫民 乌昌规划局副局长
肖 虎 乌昌旅游局副局长
葛广峰 市安监局副局长
克依木·木胡提 市建委副主任
杨建平 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兆祥 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 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阿迪力·阿不都热依木 市文化局副局长
丁丽华 市林业局党委成员纪检书记
温尚志 市商务局(粮食局)副局长
朱 珍 市广电局副局长
安 斌 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阿不都热依木·木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司马义·依布拉音 市房产局副局长
王 荣 市经委副主任
马志云 市民宗委副主任
王在善 市政市容局副局长
张志烈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夏广顺 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新春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行 政 市体育局副县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 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戴伊强担任,负责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协调、宣传教育、汇总上报等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消防安全大清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对治理工作给予必需的人力、物力保障,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对整治情况进行及时总结。
三、职责及分工
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规定,加强统一领导,集中开展联合清查整治。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的整治工作,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街道(乡、镇)与公安派出所等区属部门间的沟通、联系,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整治工作;研究、解决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加大排查整治指导督查力度,对组织领导不力的有关部门,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排查掌握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出租屋、人员集体住宿的建筑工棚以及“六小场所”等单位、场所底数,建立台帐,绘制成图,开展日常性的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违规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装修、安全疏散不畅、消防器材配备不到位等典型隐患问题;对于建筑工地、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等属于分级监管的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直接向区属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对于中央、自治区、兵团所属单位可向上级政府报告,按照上级政府有关部门指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