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
(市府发〔2010〕17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殡葬改革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科学、健康的丧葬新风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
殡葬管理条例》、《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国家和省殡葬改革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殡葬管理职责,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殡葬事业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改革土葬、推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已成为社会共识。实践证明,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符合我市基本市情,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是民心所向、发展之需。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殡葬事业总体水平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殡葬资源配置、殡葬管理体制、殡葬服务质量和殡葬习俗文明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有的甚至比较严重。一是火化率较低。2009年,全市火化率仅为8.5%,远远低于贵阳(85%)、遵义(38%)等省内其他城市。二是丧事浪费惊人。全市每年因死亡人口用于购买棺木、购买墓地、操办丧事等支出约3.6亿元,占用耕地超过800亩。三是乱搭乱建治丧场所、乱埋乱葬现象严重,丧葬秩序混乱。2009年,仅在市中心城区临时搭建灵棚治丧的就有400多家,严重扰乱了市民的生产生活秩序;在城市城镇周边、工矿企业附近、公路铁路沿线,随处可见乱埋乱葬坟墓,并且新埋葬的坟墓较多,浪费了土地资源、毁坏了森林植被,影响了城市观瞻,与打造“凉都”品牌和“双创双建”极不适应。四是相关部门职责不清,畏难情绪严重,执法监督不到位,协调配合不及时,不少地方殡葬管理处于失控状态、空白状态,对非法买卖墓地、火化区土葬偷葬等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形势比较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