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是完善我市金融体系、打造金融品牌的客观需要。2005年,市委、市政府做出了做强做大金融产业的战略布署;2009年,我市被确定为全省深化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打造潍坊金融品牌的战略目标。通过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有利于优化我市金融服务布局,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对于打造“山东第一、全国一流”的金融品牌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改革进程,尽快取得改革成果。
二、深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政府适当扶持”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深化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三区”建设,扎实推进以股份制为主导的产权改革,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即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不变,行业管理体制不变,稳定县域法人地位不变。
2.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即有利于化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风险,有利于促进“三农”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做优、做大、做强。
3.坚持市场化、股份制、银行化原则。围绕管理体制、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等关键环节,构建“以资本为纽带、以股权为联结、以规则为约束”的运行机制,打造产权关系清晰、股权结构合理、法人治理完善的现代金融企业。
4.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组建过程中,尊重股东意愿,保障股东利益,保持金融和社会稳定。
(三)改革目标。按照“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完成”的总体目标,在两年内将我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部改革为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一系列深化改革举措,按照“平等自愿、市场定价、适度集中”的要求,优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顺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整合全辖资源,增强服务功能,将我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打造成“立足潍坊、面向三农、资本充足、机制健全、内控严密、效益良好”的现代化农村金融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