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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潍政发〔201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促进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融合,建设高端产业聚集区,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新兴产业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培育扶持了一批成长性好、带动能力强、支柱作用明显的龙头骨干企业,光电子、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初具规模,不仅在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我市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2009年全市新兴产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亿元,利税4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160家,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94家,新兴产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居省内前列。虽然我市新兴产业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基础,但也面临产业规模尚需进一步扩大、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集聚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产业支撑体系还要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对推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新兴产业是与传统产业相对而言的,是利用科技革命和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建立起来的、有望成为支柱产业和对区域经济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全球正孕育着新一轮技术突破与产业更替,发达国家正将重点放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寻找未来的经济增长点上,酝酿着一场以新能源、新信息为主导的跨产业技术革命,培育领导未来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转方式、调结构要求我们必须把新兴产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特别是利用好新兴产业培育和发展的机遇期,抓住国家新的产业导向和省出台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工业设计等新兴产业指导意见的有利时机,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有限选择、重点突破,大力实施高质高端高效产业发展战略,举全市之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形成新的主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为构建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省实施转方式、调结构和工业调整振兴战略的机遇,集中全市力量,培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新兴产业,把我市建设成为山东省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重要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基地,为优化产业结构和转变发展方式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宏观调控和组织协调指导,充分发挥政府政策引导、支持和推动作用;突出企业主体地位,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科技创新。

  2.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发展规划,整合优势资源,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引导新兴产业科学发展,力争在优势领域率先实现突破,带动新兴产业整体发展,加快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3.坚持自主创新与走国际化道路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科研开发力度,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国内外合作的领域和范围,深化合作层次,主动融入全球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格局调整的大环境,有效承接产业和技术转移,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人才资源、科技资源和市场资源,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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