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生物质能综合利用装备。重点发展生物质发电锅炉、非粮燃料乙醇综合节能成套设备、生物质成型燃料成套设备等产品,进一步加强自主创新,保持技术和产品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加快生物质能综合利用装备产业基地建设。
(三)加快风电核电配套装备制造业发展
风电配套装备方面,重点发展为1.5兆瓦级及以上风电机组配套的输变电设备、风电叶片、齿轮箱、发电机、高性能玻璃纤维等产品;核电配套装备方面,大力发展核电工程用低压开关柜、核电电缆、核电大型铸锻件,努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装备品牌。
(四)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充分发挥全省汽车及零部件生产基地的优势,以现有骨干企业为基础,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行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加速汽车传统技术的更新改造,培育一批整车和配套产业的自主化品牌,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品牌优势和市场优势。加大新能源汽车的应用与示范,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政府公务车、出租车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提供便利条件。
(五)加快地热能综合利用
积极研发地源和水源热泵技术,大力开发应用能满足环保和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热供暖、供热水技术和热泵技术,开发热泵空调、无机超导热管和地热测评软件等产品。积极发展地热温泉洗浴、医疗保健等现代服务业,加快泰山温泉城建设步伐。重点在公共建筑中推进土壤源地源热泵应用,选择2-3处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利用地源热泵技术建设冷热联供的新能源示范项目,到2015年,全市应用地源热泵技术的建筑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
(六)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充分利用泰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和管理优势,借鉴其先进经验和成果做法,加快推进徂徕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
(七)加快发展风电产业
加快风能资源开发,重点支持资金实力雄厚、管理运营经验丰富的大企业集团投资开发岱岳区、新泰市、东平县三个风电基地,对风机年利用小时数2000小时以上的风资源进行集中连片开发,建设单机规模1.5兆瓦及以上、总规模不低于20万千瓦,装备技术先进的风电场。
三、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认真落实现有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通过贷款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设立市级新能源专项资金,将新能源生产、推广应用和技术研发等纳入市级财源建设资金扶持范围。对列入市级以上新能源示范工程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标准为: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按照每瓦10元、太阳能光伏与LED结合照明示范项目按照每瓦5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地源热泵推广应用示范项目按照每平方米2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创新示范项目和新能源装备制造示范项目按照当年实际投资贷款额和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一次性50%贴息。对沼气等农村新能源工程给予一定扶持。对新能源创新能力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对于研发能力强、成果储备多的市级以上新能源技术创新平台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填补国内技术空白、迅速实现产业化的新能源创新技术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列入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的新能源领域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列入国家、省、市级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对列入国家和省新能源领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已享受省以上奖补和贴息政策的项目,市不再给予奖补和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