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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系统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提高操作能力。有针对性的开展公务员基本态度、基本能力、基本技能、专业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加强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办事的操作能力。
  --提高服务水平。以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加强职业道德为重点,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促进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
  --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改进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督方式,加强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
  三、主要内容及分工
  深化执行力和能力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是以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为主体的自身建设活动。为了保证活动顺利开展,重点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每项活动明确分工、相互衔接、紧扣工作、注重实效。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7月至12月)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公务员要明确学习内容,制定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要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学习平台,提倡在线学习,鼓励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要采取集中辅导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通用法律法规学习和部门法律法规学习相结合、学法知法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公务员认真学习依法行政的有关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涉及本职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公务员的法治理念,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成为公务员的自觉行为。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举办一至二期公务员依法行政专题讲座;组织一次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知识竞赛;举行市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学法用法知识测试,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工作专项检查。(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二)完善“确责、履责、问责”的政府责任体系(7月至12月)
  完善能力席位标准,科学“确责”。对照在能力建设年活动中制定的能力席位标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内设机构的职能,重点明确公务员各个岗位的职责,采取上网公示、专家评议等方式,开展能力席位标准评估工作,修改完善能力席位标准,制定并以适当方式公布能力席位说明书。将部门的职责、能力席位的要求和工作目标,逐一分解落实到机关内部每个岗位及其公务员,建立健全主体明确、层次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
  提高执行力,认真“履责”。必须把“负责任”作为政府机关公务员的核心价值观,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要点,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明确工作时限和完成质量要求,层层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履责体系。大力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办事理念和执行文化,积极倡导不讲条件、不找借口、不打折扣的执行作风,着力改变被动执行、选择执行、机械执行、盲目执行等执行不力的现象,坚决反对拒不执行、有禁不止、虚假执行的行为。要建立行政机关公务员履责评价体系,完善政府目标考核机制,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进展和重点工作进度的考核力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结果公开化。结合岗位职责、能力席位标准和工作任务,坚持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建立机关内部日常业绩与重大责任事故登记制度,将公务员考核与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业绩和奖惩、使用紧密挂钩,尽快出台《襄樊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意见》和《襄樊市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公务员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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