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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陇南市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市卫生局职责: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加强药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实验室管理;负责组织、协调事故伤害人员的医疗抢救和技术及设备支援工作。

  市水务局职责:负责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渠道等水利工程设施以及河道岸线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防汛抗旱的安全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和水利系统管理的水电站及其域网发配电单位的安全管理。

  市农牧局职责:负责农牧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好农业生产事故防范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草原防火和草原火灾扑救、火灾调查处理工作;加强农机管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农机安全监控网络;加强草原防火管理。

  市林业局职责:负责林业系统及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

  市旅游局职责:负责旅游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旅游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粮食局职责:负责粮食加工、储存、经营场所和局属企业及其设施的安全管理。

  市文化出版局职责:负责全市文化娱乐场所(包括网吧、舞厅、歌厅等)和重大文化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

  市商务局职责: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企业(不包括粮食企业、供销网点)及加油站、油库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职责:负责放射源及废弃物(包括废气、废水、废弃固体)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监控的协调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

  市编委会办公室:根据职能调整变化,审核调整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市工商局职责:依法对应当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前置审批手续而未办理的,不予登记注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未经登记注册擅自从事涉及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行为;负责食品卫生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负责对依法关闭企业及时注销或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依法暂扣停产整顿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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