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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10〕93号)


新密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的申请》(新密价字[2010]21号)收悉。根据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精神,结合成本审核情况,经研究,现对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改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单人间(共30间)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电视、闭路设施、电视柜、输液天轨、空调、沙发、茶几、中心供氧、物品柜、床头呼叫系统。

  60元/间·日。

  二、双人间(共40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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