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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2010)

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卫生局关于郑州人民医院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价费函[2010]96号)


郑州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延续新建病房楼床位费收费的请示》(郑院字[2010]68号)收悉。根据市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规定和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非营利医疗机构新建改建病房楼价格管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1642号)精神,结合病房设施情况,经研究,现对你院新建病房楼(综合楼)床位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套间(共3套)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内置热水器、座便、洗涤盆、2张三折代栏代柜护理病床、配备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床头呼叫系统、立柜、电视柜、彩电、空调、会客室配沙发、电视柜、彩电、茶几、空调、饮水机。

  120元/套·日。

  二、双人间(共18张床)

  房间设施:独立卫生间(24小时热水)、中心供氧、中心吸引、床头呼叫系统、内置三折代栏代柜护理病床、另配立柜每床2格、电视柜、彩电、热水器、座便、洗涤盆。

  30元/床·日。

  三、三人间(共54张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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