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行一次调研。要结合自身的工作、部门职能和价格形势,结合社区群众所关心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结合进社区活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突出的矛盾,从机关走出去,下到街道、社区,走访基层群众,了解情况,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针对薄弱环节加强指导,开展专题和非专题调研活动,及时将有用的信息反馈给决策层,促进“价格服务进社区”活动的全面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完善机制,持之以恒做好“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当前,教育、医疗、住房、物业、交通等民生价费问题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价格公共服务的着力点也要重点放在这些领域。“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价格部门与千家万户相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各地要把“价格服务进社区”作为价格部门服务民生的广阔平台,持之以恒做好“价格宣传进社区”,“价费公示进社区”、“价格监督进社区”、“价格投诉进社区”,“价格咨询进社区”,“价格纠纷调解进社区”,实现“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常态化。同时,要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把成熟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制度固定下来,为“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巩固深化,创新拓展,注重提高“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成效。各地要按照今年省局对于价格公共服务“把握规律、突出特色、融会贯通、齐头并进”的总体要求,确保“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在前几年的基础上,有创新、有提高、有拓展、有深化。要充分研究和把握社区百姓的需求,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巩固和提升“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成效。要在工作中力戒“一阵风”、“走过场”、“形式主义”等弊端,切切实实沉下去,认认真真办实事,从工作进度、工作水平、工作机制、工作效果四个方面检验和评价“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树立“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的品牌形象。各市、县物价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价格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皖价检〔2010〕168号)要求,及时向省物价局价格公共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价格认证中心报送“价格服务进社区”的好经验和新举措,树立价格部门“情倾百姓,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为“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把“价格服务进社区”工作打造成价格部门的民心工程,品牌工程。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