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制定执行营运客车和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实施方案。禁止超过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对拟新增线路、班次和运力进行营运效率调查和测算,对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推广乙醇汽油、煤层气、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应用,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推进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发展,加强节水、节地、节材等评估审查,在规划、设计、建设等各个环节,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通道资源。
10.推进公共机构领域节能减排。加快《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配套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郑州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出台。完善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推行能源消耗公示制度,逐步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试点和节能示范单位建设活动。加快公共机构电梯节能改造,2010年全市公共机构基本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全市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在2009年的基础上降低5%。
11.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0]16号),巩义市11月底前关闭辖区内277家土法铝石窑生产企业;继续深入贾鲁河、双洎河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综合整治措施,11月底前完成贾鲁河12项、双洎河4项治理工程,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11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碳素企业脱硫治理,市区8家14台1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治理,拆除或改造市区30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关闭违法企业,强化深度治理,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
(五)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减排管理
12.狠抓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落实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完善全市能源利用监测信息系统,在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8个高耗能行业,突出抓好100家年综合能耗3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高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全年新增节能能力40万吨标准煤。
13.狠抓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督查。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企业,要继续深入挖潜,为完成全市节能目标多作贡献;尚未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多措并举,确保完成节能任务。国有企业要发挥节能减排表率作用,加大节能投入,加强管理,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开展钢铁、有色、建材、耐材、化工、造纸、纺织等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树立一批行业先进标杆和典型,推广行业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