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征集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评委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浙安监管人便函〔2010〕143号)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浙人专〔2006〕351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人〔2010〕141号)精神,为认真做好今年我省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建立健全公开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经研究,决定组建我省安全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以下简称“高评委专家库”)。拟请各处室、直属单位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范围和对象
在全省企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与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检验检测、安全监督管理、评价与认定、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安全技术服务等劳动安全工程管理及爆破安全、锅炉及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高评委专家库成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作风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具有相关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或知名的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并受聘本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家;
(四)熟悉职称改革的基本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评审工作。
现任党政领导职务而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一般不进入高评委专家库;进入高评委专家库的成员原则上不能重复进入多个专家库。
三、请各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的条件推荐系统内知名专家,并填写《浙江省 安全工程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推荐成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请将填写好的《基本情况表》(纸质和电子版分别填报),于8月30日前报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话:0571-87058267,电子信箱:changxl@zjsafety.gov.cn,联系人:常新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