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收集整理我省教育系统灾后恢复重建资料的通知
(川教函〔2010〕492号)
各有关市(州)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全面、系统反映我省教育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国务院编纂《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有关要求和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教育系统<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志>入志初稿以及资料提供工作要求》(教发司[2010]72号)的相关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国家《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灾后重建志》以及《四川省灾后重建志》的编纂工作。各有关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认真按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各学校整体重建项目和学校部分重建项目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供资料内容及范围
(一)县级灾后教育重建概述
凡纳入总体规划的39个重灾县(市、区)和极重灾县(市、区)(详见附表一“总体规划39个县名单”)每个县都应有简述,1000字以内,内容要求:
1、县级教育重建部署安排
(1)县级主要领导赴灾区指导重建工作
(2)县级灾后重建工作机构
2、县级教育重建援助政策
(1)制定过程
(2)核心内容
(3)实施效果
3、教育重建规划
(1)编制单位
(2)编制过程
(3)规划要点
(4)实施效果
(二)整体重建学校专记
1、所有整体重建的学校均应有重建专记。每所学校2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附表二)。
2、与学校重建相关的数据图表
整体重建前后的学校须收集10幅以上图照并说明文字,包括重建前图照、重建中图照(设计图、施工图、效果图等)、重建后图照。
(三)部分重建学校项目简记
1、部分重建学校名单,记述部分重建学校重建项目情况,每项1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附表二)。
2、重建项目的图片10幅并附说明文字。
各校的材料依照以下次序排列
(1)义务教育学校
(2)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