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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和会计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和会计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赣发改收费字[2010]1492号)


省教育厅:

  你厅报来《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专业和会计专业专科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函》(赣教计财字[2010]20号)收悉。

  根据你厅《关于同意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合作举办国际商务、会计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项目的批复》(赣教外字[2009]121、[2009]122号)并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于2010年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合作实施上述两个专业专科学历教育(试办一期),每专业招生50名,列入高招计划。学生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由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颁发专科学历毕业证。

  经研究,并参照同类性质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现核定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上述专业学费(试行)标准为:每生每年14000元,以上学费试行期为三年,试行期满后,根据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合作办学试办情况做出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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