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建保〔2010〕448号)
各设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0〕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完善管理办法
各地要认真落实《通知》的有关规定,完善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严格建设和准入管理,加强使用过程、上市交易的监督管理。要抓紧制定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使用、上市交易等有关约定。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要建立健全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要健全住房保障实施机构,配备专门力量负责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年底前,对现有经济适用住房使用情况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三、健全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