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厅关于举办山东省建筑智能化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鲁建设函[2010]25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省智能建筑市场的引导、规范与管理,不断提高我省智能建筑(智能小区)的设计、建设、管理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建筑智能化与节能工作,学习上海世博会智能化系统建设经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7月16日以鲁建设函[2010]19号文发出了《关于举办山东省建筑智能化技术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从事建筑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智能化系统集成、施工图审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均可参加。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智能建筑技术培训证书。
凡是具备或者准备申报智能化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均需参加,每单位不得少于5人。
二、培训内容
1、综合布线系统;
2、智能大厦楼宇自动化系统设计方法与节能技术;
3、小区智能化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4、上海世博会智能化系统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