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发〔2010〕23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阿坝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阿坝州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四川省新农村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09-2012年)实施方案》(川办发〔2009〕53号),加快推进我州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农村消费明显增强。2009年-2012年,全州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28%,力争达到43.42亿元。(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列前者为牵头部门,以下同。)
(二)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明显加快。2009年-2012年,全州县及县以下消费品经营连锁率达到12%,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连锁率达到30%,全州农副产品在新型零售业态中的销售额比重达到20%以上。(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统计局)
(三)流通主体明显壮大。全州重点培育年交易额7000万元以上的县域商品批发市场3个,年销售额上3000万元的流通企业6家。(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局、州粮食局、州供销社、州畜牧兽医局、州统计局)
(四)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逐步建成农产品产销对接信息服务平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信息化管理平台和农村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农产品网上交易成为农产品流通的重要方式,农村市场预测预警功能有效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财政局)
二、总体布局
制定分级实施方案,布局建设与新农村发展相适应的县、乡、村流通服务设施,与现代农业发展相互动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与新农村市场发展相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各县人民政府)
三、主要任务及建设项目
(一)建设改造我州农产品省际批发市场和产地型畜产品交易市场。制定总体布局规划,推进标准化建设改造,推行新型交易方式,建设川西北产地与销地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到2012年,建设年交易额7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交易中心),年交易额上7000万元以上的畜产品交易市场1个。(责任单位:州商务局、红原县人民政府、茂县人民政府、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发改委、州国土资源局、州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