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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0〕112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人行阿坝州中心支行拟定的《阿坝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方案》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阿坝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有效推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四川省银监局关于做好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改善工作的通知》(川府金函〔2010〕22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城乡统筹、综合规划、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原则,以支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扩大农村支付系统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推广适合农村实际的新型支付工具,推进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为工作重点,建设高效、安全、快捷、优质的农村支付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支付服务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农村支付基础设施,丰富支付工具种类,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使现代化支付服务成果惠及广大农村。

  具体目标:一是力争到2011年底,除邮政银行外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基本实现电子方式直接通汇,达到所有支付业务两小时内到账的目标;二是到2012年底,农村银行卡人均持卡量达到1张以上,国家各项补贴全部通过银行卡发放;三是到2012年底,农村银行卡受理商户、ATM和POS机具(包括传统POS和电话POS)在2008年底的基础上分别增加15%、20%和50%以上,持卡消费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5%以上。农村中属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适宜重建区内,支付系统业务覆盖面达到100%,所有银行网点均布设有ATM,POS商户覆盖率达到20%以上;农村中属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适度重建区内,支付系统业务覆盖面达到50%,30%的银行网点布设有ATM,POS商户覆盖率达到10%以上。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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