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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优化农村金融机构布局。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力争解决金融机构空白乡镇金融服务,在稳定现有农村金融服务网络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农村金融机构分布,增设服务网点,加快有效金融覆盖,促进农村金融业发展,为改善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创造条件。(牵头单位:阿坝银监分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相关金融机构)

  (二)畅通农村支付清算渠道。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强化内控安全管理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接入方式,实现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全面覆盖,进一步提高支付系统在农村网点的覆盖率, 让基层营业网点直接接收和发送支付系统业务,提高业务处理效率,加快农村资金周转速度。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要主动帮助和协调农村金融机构畅通支付清算渠道。(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相关金融机构)

  (三)拓展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切实贯彻各项惠农政策和涉农各项补贴的发放,支持国家粮食、农副产品收购企业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农副产品,真正方便广大农(牧)户办理各项金融业务,努力打造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补贴平台,大力拓展涉农“一卡通”业务,使之成为广大农户享受国家惠农政策的桥梁,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真正享受到现代化支付成果。(牵头单位:州财政局,配合单位: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州民政局、州人口计生委、州林业局、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相关金融机构)

  (四)加快农村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以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三百工程”为契机,抓住家电下乡的有利时机,一是以农机农具、农药化肥、种子饲料批发和种养殖大户等为重点发展对象,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大力推广电话POS、手机支付等成本相对较低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在农村的普及运用。二是加快农村ATM等自助机具设备的投放速度,以满足农村群众个人、农村个体户、农村企业等不同群体的支付服务需求,分流柜面的现金存取业务,减少柜面业务等候时间,推动农村离柜式业务发展,改变农村客户偏好柜面交易、现金交易的传统习惯。2010年至2012年,建设银行在农村新投放ATM机具每年不得少于2台;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家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新投放ATM机具每年不得少于4台。三是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建立刷卡无障碍示范区,不断提高农村营业网点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以优质服务促进银行卡的推广应用,树立良好的银行服务形象。2010年至2012年,建设银行在农村新投放POS机具每年不得少于8台;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三家涉农金融机构在农村新投放POS机具每年不得少于13台。(牵头单位:人民银行阿坝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阿坝银监分局、州商务局、州工商局、相关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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